果博集团知名瑜伽馆跑路消费者只能认栽?

2024-10-08 01:01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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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天(6月6日)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(征求意见稿)引起广泛关注。该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,在健身、美容、教育培训等生活消费领域,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经营,既不按照约定兑付商品或服务,又恶意逃避消费者申请退款等行为的,构成欺诈,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。

  就在几天前,某知名连锁瑜伽品牌发布公告称正式永久关闭所有门店。对于会员未消费课时折算的金额,商家在公告中称“当下没有退费的能力”。据报道,休业当月瑜伽馆多家门店还在开展多轮促销,这也把预先储值的弊端再次摊开在公众面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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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知名瑜伽馆跑路事件只是预付式消费乱象的一个缩影。在健身、美容、教育培训等生活消费行业中,预付式消费模式普遍存在。这种模式有其长处,例如有利于固定客户群体、简化交易效率等等。然而,一些商家收了预付款后却“关门大吉”、找不到人,还有一些商家明知经营状况不佳还在倒闭前再捞一笔,让消费者的预付费“打了水漂”。预付式消费本应成为双赢的举措,如今为何变成了部分商家“空手套白狼”的消费陷阱?

  从以往案例来看,消费者在这样的消费模式下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果博集团。一方面,消费者通过广告营销或所谓“套路宣传”对品牌建立信任,接受商家承诺,甚至签订相应合同果博集团,却仍有可能遭遇商家违约卷钱跑路。另一方面,一旦遭遇商家“爆雷”,后续的售后、退款将难上加难,维权成本高、过程久。

  应该看到,在预付式消费模式中,商家与消费者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,消费者承担的风险远比商家大得多。部分消费者在预付时未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,对商家的经营状况和信誉度缺乏了解,导致容易被欺诈。

  最高法此次的征求意见稿,无疑对近年来频发的预付式消费“卷款跑路”事件进行了有力回应,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。这样的法律依据是及时且必要的,预付式消费跑路现象严重消耗了社会信任,破坏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,必须依法得到纠治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里也重点强化了预付费消费活动中的经营者义务,其中明确规定: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,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,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、价款或者费用、预付款退还方式、违约责任等事项;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;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果博集团,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,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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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从一定程度上规定了经营者相应的法律责任,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持。除了通过法律约束那些企图通过“卷款跑路”来逃避责任的经营者,消费者自身还需警惕商家套路,增强风险防范意识。同时,相关监管不能缺位,要拿出实际可行的举措,比如,像部分行业一样采取第三方资金托管等,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资金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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